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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胡敏 文/图)8月28日,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粮仓系列发布——四川种业振兴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杨丽介绍,我省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种权人胜诉率较高,达七成左右的案件法院依法支持了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新闻发布会现场
杨丽介绍,全省法院聚焦种业保护,依法行使审判职能,重点聚焦五个方面。
强化制度保障。省法院制定《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加强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促进种业科技创新”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依法加大赔偿力度。对制假售假、套牌侵权、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不法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切实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如审理四川绿丹志诚种业有限公司诉泸州泰丰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水稻“宜香优2115”品种权纠纷案,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70万元及合理开支8万余元。
提升司法保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成都知识产权法庭探索引入“技术调查官流动站”,整合司法、行政、科研院校等多元力量整体布局,瞄准种业及涉专精特新技术司法保护痛点,建立符合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事实查明特点的审判新模式。
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审理“杨氏金红1号猕猴桃植物新品种侵权案”,通过判决以支付许可使用费替代停止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让即将进入盛果期的侵权猕猴桃树继续为农户增加收入,既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又合理兼顾了种植基地的经济效益。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把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全省法院种业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调撤率高达58.46%,推动种业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同时,我省法院还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切实优化种业振兴发展环境。发布种业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向社会彰显四川法院保护种业安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心和成效。强化诉源治理,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推动种业知识产权纠纷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多部门合作,形成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据了解,省法院与农业农村厅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协作,建立联席会、通报会等制度,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全链条保护格局,严厉打击种业侵权行为,为我省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